“粉红PK 网络封神”------联想
手机粉
时尚网娱创意大赛在12月15日正式开赛了!
搜狐作为粉时尚网娱创意大赛“图片帮”主场上传平台,欢迎天下所有的网友来这里发图片,和“图片帮”的帮主——“非常真人”PK,显示你的创意,演绎“粉”时尚,勇夺5万元人民币大奖,同时还有成为新一代万人注目的“网络红人”机会!
一.大赛名称
“粉红PK 网络封神”------联想手机粉时尚网娱创意大赛
二.大赛目的
以演绎粉时尚、张扬个性为主旨,为有才华的网络新人打造一个展示自我、弘扬个性的舞台。将按照比赛规则,从网友上传的比赛作品中选拔出具备个性魅力的粉时尚网络新宠。
三. 大赛网址
搜狐“图片帮”比赛官方网站http://fanspk.it.sohu.com/index.html,图片帮的高手往这里看!
大赛最新图片作品,最新消息,你上传的作品的最新排名,获奖信息,在这里都可以找到!
这是你明星之路的必经之地!想获得大奖,每天都要到这里来报道!
粉时尚网娱创意大赛官方网站
http://www.fanspk.com.cn
如果你是彩铃、音乐、
视频这三项中任意一项的高手,请转到大赛官方网站查看详细信息。
四.大赛网络选拔时间
2006年12月15日------2007年1月31日
五.作品要求
内容要求:
作品内容必须积极、健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及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且作品风格创意独特、有感染力,具有时尚感并易于传播。
具体作品要求如下:
(一)图片类
帮主:非常真人
帮主非常真人会定期发布粉时尚的真人漫画作品,与所有参赛作品共同参与PK,PK结果以单个作品的综合评分为准(详见评分标准)
1、参赛的图片作品形式不限,
摄影图片、漫画图片或PS图片均可
2、上传图片格式要求为JPG,图片尺寸单边不低于500
像素,最大不超过700
像素,文件量为不超过500K。
3、所有提交的参赛作品需有一个作品名称,字数不超过15个汉字。也可随作品提交文字介绍,阐释作品的粉时尚理念。
4、
上传地点:
搜狐数码公社联想手机粉时尚网娱创意大赛版块 点击进入>>
围绕“粉时尚”
主题所创作的图片作品,将有机会获得“粉时尚”特别奖。
由多张图片组成的“组图”视为一份参赛作品,组图所含单张作品数量不得超过6张。
所有参赛的图片作品应为参赛选手原创作品,内容积极健康、富于创意,不得出现违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
如果想参加以下三帮的比赛,请参看粉时尚网娱创意大赛官方网站
http://www.fanspk.com.cn
(二)音乐类
帮主:VAE
(三)彩铃类
帮主:吾酷
(四)视频类
帮主:dodolook
六.大赛要求
(一)参赛方法:
“图片帮”参赛选手登录搜狐数码公社参与比赛;如果已是数码公社会员,请直接输入ID登陆上传作品;
如果不是数码公社会员的,请先注册ID,然后登录参赛。(注册时个人相关信息一定要准确、真实,获奖通知依据数码公社会员ID发送社区短消息。)
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的人士均可参加,可以个人名义报名,也可以团体名义报名(团体包括夫妇、亲戚、朋友、同学等任何形式),同时还可以企业形式报名参赛。
报名参赛人填写的资料必须真实、不得有造假、杜撰或欺骗消息。一切信息以报名参赛人填写的个人资料为准。如因报名者提交的个人信息有误,造成领奖、参赛等问题,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作品上传后,网站需要对内容进行审核,因此作品上传与参与活动信息显示和作品在活动页面上的显示有一定时间的滞后。
(二)投票办法
点击作品旁的“投票”按钮,即为作品累积“粉抢眼指数”一分。
点击作品旁的“
推荐”按钮,
推荐的次数将累计为该选手的“粉流行指数”。其中,转发的地址栏中输入有效的EMAIL地址,数量不能超过5个,每个有效邮件地址积一分。
(三)下列作品不在参赛范围:
已将参赛作品版权售予,或赠予,或合作,及以其他形式不再拥有作品完全著作权的作品。
已向传媒或发行社投递作品尚未得到退回通知的作品。
已参加任何正在举办尚未公布结果的原创活动的作品。
(四)参赛回报
成功上传作品获得参赛资格的选手,均会收到大赛组委会发的电子邮件,获取联想手机币兑换码。
参赛者登陆
www.lenovomobileshop.com网站,用任意
用户名登录后,输入兑换码,立即可以获得50个联想手机币。
凡获得本次活动任何奖项的选手,均可以获得联想手机币,具体数量见下表。获得方式同上。
联想手机币奖励额度
4.在
www.lenovomobileshop.com网站上购买联想手机时,联想手机币可以抵扣货款,且一个联想手机币等于一元人民币。相关使用方法,以
www.lenovomobileshop.com网站的说明为准。
七.奖项设置
以下奖项单指图片帮奖项。
粉时尚战神:从各帮派中获得“粉时尚战星”的选手中产生。如果其综合得分超过帮主作品综合得分,则获奖金额将提升至5万元,其作品将有机会内置到联想手机产品中,并将有机会获邀参加粉时尚电视特别节目。
粉时尚战星(1名):由各帮派综合得分第一的选手获得。获奖选手将获得现金3万元人民币“粉时尚创意基金”,其作品将有机会内置到联想手机产品中,并将有机会获邀参加粉时尚电视特别节目。
粉时尚战将(1名):由各帮派综合得分第二的选手获得。获奖选手将获得现金2万元人民币“粉时尚创意基金”,其作品将有机会内置到联想手机产品中,并将有机会获邀参加粉时尚电视特别节目。
粉时尚战士(1名):由各帮派综合得分第三的选手获得。获奖选手将获得现金1万元人民币“粉时尚创意基金”,其作品将有机会内置到联想手机产品中,并将有机会获邀参加粉时尚电视特别节目。
粉时尚每周之星(每周每帮产生一名,共6名):每周由每个帮当周累积得分最高的选手获得,获奖选手将获得联想粉时尚手机一部。
粉时尚特别奖(1名):活动结束后由各帮平台专业评委及联想移动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评选产生。获奖选手将获得1万元“粉时尚创意基金”及联想粉时尚手机一部,其作品将有机会内置到联想手机产品中。
粉时尚幸运星(每个网站2名,共12名):每周从各个网站选手中抽取,每位获奖选手将分别获得联想粉时尚幸运礼包或网站礼品;奖品以各网站公布为准;
管理员友情提示:“图片帮”包括搜狐、网易、天涯社区、大旗社区四大上传平台,选手只能选择一个平台参赛。搜狐上传地址为 搜狐数码公社联想手机粉时尚网娱创意大赛版块
特别说明:
获得“粉时尚战神”奖项的选手将不再重复获得“粉时尚战星”称号及相应奖励。
八.评奖与抽奖办法
(一)评奖办法
A、12月15日至1月31日,作品上传、PK及评奖阶段
每周一(即12月25日、1月1日、1月8日、1月15日、1月22日、1月31日)12:00根据上周(周一到周日)累积得分(统计积分的截止时间为周日晚00:00)产生周冠军“粉时尚每周之星”在官方网站和活动网站上公布,并发电子邮件告知获奖者。(特别声明:第一周时间为12月15日至12月24日;最后一周时间为1月22日-1月31日。)
每周评奖后,所有选手作品得分清零,重新开始当周累计。上周得分记入历史累积,最终评选将根据历史累积总分得出。
1月31日晚00:00:报名和作品停止上传,同时停止对于作品的评分。
B、根据选手12月15日-1月31日综合得分产生每个擂台的前三名,即“粉时尚战星”、“粉时尚战将”、“粉时尚战士”。“粉时尚战星”中综合得分超过帮主作品综合得分的选手,获得“粉时尚战神”奖。并由各帮平台专业评委及联想移动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评选产生“粉时尚特别奖”。
C、2月5日在官方网站和各活动网站上公布获奖名单,同时根据选手注册信息以电子邮件通知获奖者。
D、评奖标准:
参赛选手综合得分=粉抢眼指数+粉流行指数
粉抢眼指数=作品投票数,1票代表1分。 投票方法见图示:在每一件作品贴内,最后一幅图片的下面有一个投票框,点击进入
粉流行指数=作品被推荐的次数,1个被视为有效的电子邮件地址代表1分。 增加粉流行指数的方法图示:按照前述点击投票框后,后出现下面的对话页面,

填入验证码可以投票增加作品的粉抢眼指数,页面右方可以填入你的好友的邮件地址,把你的作品地址发给他们,让你的好友来支持你,同时增加粉流行指数!
(二)抽奖办法
以下抽奖办法单指“图片帮”搜狐平台。
抽奖时间:每周一早上10:00抽取上周“粉时尚幸运星”奖
抽奖地点:搜狐数码公社联想手机粉时尚网娱创意大赛版块
抽奖范围:在搜狐平台参赛的所有选手
抽奖方式:从所有在搜狐平台参赛选手注册的ID中随机抽取两个ID号码,获得“粉时尚幸运星”奖
每周产生2名“粉时尚幸运星”奖,六周共12名
九.获奖通知以及领奖办法
(一) 获奖通知
获奖名单将在活动官方网站上进行统一公告。
同时获奖通知会根据参赛选手(投票)选手提供的电子邮箱地址发送,告知其领取奖品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获奖者收到获奖通知后,需在五个工作日内回复自己的姓名、联系电话、地址以及身份证号码。并且按照获奖通知的联系方式,传真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逾期没有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领奖。
(二)领奖办法
所有获奖选手根据获奖通知上的方式领取奖品。
注:
获奖者若姓名、联系地址,电话,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不全或有误,以及由于获奖者个人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组委会无法与其取得联系,将视作自动放弃该奖。
获奖者个人所得税自理。
十.免责声明
大赛组委会对参赛者的剽窃、抄袭行为不承担法律责任。一经发现,大赛组委会有权立即取消比赛资格,并要求返还奖品或奖金,同时保留对随后可能产生的损害进行追偿的权利。同时,大赛组委会对他人侵犯参赛者权利的行为不承担法律责任。侵权的法律责任概由剽窃、抄袭者本人承担。
参赛选手如使用其自身不拥有著作权的曲作品参赛,应当事先获得相应权利人的许可。如果因参赛作品引发任何法律争议的,应由参赛者自行负责,主办方不负责任。如果因之造成主办方任何损失的,参赛者应当负责赔偿。
报名参赛人无条件许可本次大赛主办单位以宣传大赛为目的合理使用参赛歌手的肖像和姓名。
为利于作品评选,大赛期间,参赛者不得再将该作品用于其他赛事,否则大赛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由行为人本人自行承担。
因本规则引起的或本规则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双方共同承担,各方须承担各自的律师费用和其他费用。
参赛者一经参赛即视为无条件同意以上各条款之规定。
参赛者和投票者必须提供真实的联系方式(手机、固定电话、电子邮件地址等)。如未提交或者提交虚假信息,视为放弃评奖。
不同用户提交相同作品,大赛主办方将视先提交的作品为有效,任何因而发生的纠纷与争执,与大赛主办方(联想移动科技有限公司)无关。
本活动因故无法进行时,活动主办方拥有随时修正、暂停或终止本活动之权利,不再另行公告。
联想移动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的员工不得参与此次活动。
十一.大赛组委会名单
主办方:
联想移动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协办网站:(此排名不分先后)
搜狐、新浪、网易、腾讯、Tom、163888、1ting音乐网、快乐米、六间房、百度、大旗社区、酷溜网、猫扑、奇虎、天涯社区、西祠胡同、迅雷
十二.大赛声明
所有大赛规则、协议或声明、及其它相关信息均以网站公布内容为准。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十三.联系方式
赛事网站:
www.fanspk.com.cn
电子邮箱:
fanspk@lenovo.com
赛事服务人员:王齐霖
服务电话:68492345-8220
QQ在线咨询:135026549